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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投入使用其他事项
更新时间:2025-12-09 11:02:01
1、申报后如何及时掌握办理进度及结果?
可以登录上述申报网址,查询办理状态、进度和结果。
2、申报提交后发现存在错误是否可以进行修改,怎么操作?
如果是单位名称、场所名称、地址、使用层数、场所建筑面积、法定代表人(主要负责人)等关键信息有误,可联系当地消防业务受理窗口,以便及时在出具意见书之前修改关键信息;其他申报信息或提交材料有误的,可在现场核查时告知。
3、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、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》审批后,除了到窗口领取,还有其他领取方式吗?
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、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》、《不同意投入使用、营业决定书》、《撤销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、营业前消防安全许可决定书》还可以通过电子送达(电子邮件、特定通讯号码、即时通讯账号等)、邮政EMS邮寄方式送达,由申请人自行选择。总队正在推进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、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》等电子化应用,预计年底前完成,届时,电子证照与实体证照同步制发和应用,申请人可以在线查询、下载相关电子证照。
4、通过“一件事”办理专区的“开旅馆”受理模块申请开旅馆“一件事”并填写相关信息,是否需要在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、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在线申报模块再次填写相关信息?
目前,消防救援机构参与了开药店、开餐饮店、开旅馆、开网吧“一件事”集成办理,并推进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、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在线申报模块与相关“一件事”受理模块共享对接,申请人在相关“一件事”受理模块提交申请后,涉及消防安全的信息将通过后台自动推送消防救援机构,无需申请人再次通过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、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在线申报模块申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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