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您现在的位置是:首 页>>新闻中心 >> 公司新闻 >> 对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消防采取什么措施
对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消防采取什么措施
更新时间:2017-12-18 14:34:13
成都消防公司提醒,对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应责令立即停止施工、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,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
《消防法》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责令停止施工、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,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:
(一)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,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,擅自施工的;
(二)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,不停止施工的;
(三)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,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,擅自投入使用的;
(四)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,不停止使用的;
(五)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,擅自投入使用、营业的。
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,或者在竣工后未依照本法规定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,责令限期改正,处五千元以下罚款。
成都蓝图消防成立于1998年,专业从事消防设计、消防盖章、消防报审、代过消防、办消防证。公司在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,注重培养一支有高度事业心、责任感、业务精的高素质的消防工程队伍,在加强政治素质的同时,强化业务技术的提高。无论是现在、还是将来,我们都将一如既往地为各行业广大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。我们以团结、务实、开拓、奋进为宗旨,依托专业的技术,竭诚为客户提供更便捷、更放心的服务、谋求合作、共同发展。 主要业务:
1、消防手续代办;
2、消防咨询;
3、消防工程安装;
4、消防蓝图、资质;
5、各种消防验收资料;
6、消防报审代理;
及一切消防事宜!欢迎来电垂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