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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区火灾防控“四个基础”
更新时间:2023-10-17 14:55:43
1、夯实组织建设基础。按照“突出重点,分步建立”的原则,2012年底前,所有建制镇要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,招配若干名合同制消防安全管理人员,明确1名乡镇领导分管,落实1名乡镇干部专门负责;乡政府要设立消防工作办公室,确有困难的,可以借助综治和安监力量,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监督管理。
2、夯实设施建设基础。要结合“多合一”场所和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,督促居住出租房房东和企业主为外来务工人员配备手电筒、逃生绳或逃生梯、简易呼吸面罩、灭火器等消防“四要件”,提高外来务工人员扑救初起火灾和火场自救逃生的能力,年底前要全部配备到位,同时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,各乡镇要结合“多合一”场所和居住出租房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工作,督促业主加强对消防“四要件”的维护保养。每个村(居)要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,配足配齐灭火器材,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。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,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、同步发展。
3、夯实群防群治工作基础。要充分利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“网格化管理”机制,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宣传纳入其中,细化乡镇干部的“网格”责任,发动基层站(所)和村(居)委会等基层力量,分片包段,拉网检查,形成全民围剿隐患的强大攻势,坚决防止失控漏管。社区内的小场所要实行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制度,开展消防安全互查互督,做到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联合组织扑救;村庄要实行消防安全多户联防制度,轮流值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和检查。